关于开展2008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学院招生工作会议精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08年秋季招生工作将于2008年6月3日全面展开,为做好本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习中心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关于做好2008秋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网院字〔2008〕8号),严格规范招生宣传,统一使用学院的招生简章,学院为各校外学习中心提供统一印制的招生简章500份,决不允许自行发布招生广告招收学生,凡因在招生宣传过程中出现的误导或不实之处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习中心自负责任。为落实教育部新近出台的相关文件关于学制问题的规定,学院将对教学安排等环节作出适当调整,这一点务必向本季的报考学生说明。

  2、2008年秋季起将在原9个招生专业的基础上增加“市场营销”和“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方向)”2个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继续采取授权招生的办法,具体操作程序见(网院字〔2008〕8号)文件。

  3、在本次招生过程中各校外学习中心要严格入学报名资格的审查,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教育学历者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报名资格,严禁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升本科入学报名资格。

  4、各校外学习中心要严格审查报考专升本学生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对大学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以抓图形式进行打印同毕业证书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对网上查询不到的毕业证书,学习中心要提供毕业证书电子扫描版或毕业证书原件,以便于专升本学生验证注册;

  5、报名时学生要认真填写报名表(本次招生使用新的报名表登记表,格式为A4纸),报考专升本科者务必填写“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并在学历真实性保证书栏里签名。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毕业证书复印件(A4纸)、照片等一并附在招生报名表后,凡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将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附在招生报名表后。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学习中心盖章后一份留学习中心存底,一份在招生报名结束后寄给我院以便复核。

  6、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要求,各校外学习中心在学生报名时要为每位考生拍摄照电子照片一张(电子照片的具体要求见附件),招生报名结束后,将电子照片统一刻录在一张光盘上随报名材料寄给我院,以便年报年检和统考用。(邮寄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二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710071;收件人:张艳)

  7.在招生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和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黄老师  029-88022188
        张老师  029-88204137
        学院招生工作负责人:李文兴  13399282318
                   郝发怀  13891956185

 

 附件1:电子照片采集标准

 附件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报名登记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教学办公室

                                               二ОО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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