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8年度学位证书的通知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授予学分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西电学位[2005]16号)条例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08年6月27日全体会议通过,决定授予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共计326人学士学位。现将领取学位证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校本部申请通过审核的学生请于8月30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16:30到教辅楼三楼309室领取学位证书; 2、各学习中心申请通过审核的学生请于9月1日以后到各学习中心去领取学位证书; 3、学位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托他人带领;领证时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或毕业证书,没有证件将不予领取。 见本通知后请大家相互转告,按通知时间到校领取学位证书。 咨询电话: 8820254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